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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兰网站会员积分政策
2010/06/29

本积分政策生效日期为:2010年7月10日。

1、春兰网站注册会员均可享受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会员权利。

2、积分获得方式:
2.1在春兰网上商城(www.echunla.com)购买春兰空调、洗衣机、电动车者,订单金额1元积1分。其中特价商品或商城规定的其他商品无积分。此性质的会员积分生效时限是以服务商配送商品成功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积分开始生效,若会员此后退货,积分仍将进行相应扣除。
2.2在春兰网站(www.chunlan.com)中,进行如下动作,或获得相应积分:
·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可选项目,可额外获得积分奖励(可选项目一为100积分,可选项目二为200积分)。
·在注册会员时,如有其他春兰网站会员推荐,填写推荐人会员名,本人和推荐人每人可得100积分。
·在注册会员时,如果选购订阅春兰邮件,可得赠送积分200分。
·在我的作品中,创作并提交作品,网站会在审核后根据情况奖劢100至1000积分。
·注册在线下购买的春兰产品,可获赠200积分。
·会员参加各类网站活动时,根据活动规则,获赠相应数量的积分(具体赠送条件由当次活动进行规定)
·在网站上在线发送电子贺卡,每发送一次赠送10积分。

3、积分的用处
3.1会员积分可以用来在春兰网上商城中购买商品时进行现金抵扣,也可以兑换实物形式的奖品。
3.2会员积分的具体兑换形式及兑换内容,本网站在积分奖品中公布,并有权根据需要进行适时更新和调整。

4、积分兑换
4.1会员可以进入个人专区中进行积分的查询和兑换操作。
4.2会员进行积分兑换的具体内容,以提交兑换申请时本网站中的积分奖品目录为依据。
4.3当会员的积分达到积分兑换奖品说明中规定的最低起点时,会员可以进行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的方式有多种,会员可以自行组合兑换积分,如会员有15000积分,有三种兑现方式:15000分档奖品一件、或5000分档和8000分档奖品各一件(剩余2000个积分)、或5000分档奖品三件。
4.5会员可以在春兰网上商城指定的期间内提交兑换申请,如无指定兑换期限则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随时提交兑换申请,对于实物形式的奖品,本网站一般于次月内兑现。积分兑现奖品后,将扣减相应分档的积分,剩余积分继续有效。

5、积分的有效性
5.1不同会员帐号的积分不能合并使用,同一会员帐号的积分可以进行累加。
5.2会员的积分有效期为24个月(即2年),从会员注册起每两年结清一次,如会员在到期日未用完账户中的尚余积分,此部分积分将失效。
5.3会员的积分必须通过网站中合理程序获得方视为有效,任何通过弄虚作假或其他作弊手段获得的积分,本网站均可视为无效,并有权予以扣减,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会员资格。

6、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春兰(集团)公司。

春兰网站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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