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清洁能源公司顺利通过矿用锂离子电池安标监督评审
2017/09/27

  近日,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专家组的现场监督评审,公司已经连续5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安标评审。

  此次评审的两个产品LFL1-60型和LFL1-35型矿用锂离子电池于2013年4月、11月首次通过安标中心的评审并获得了备案证书。在本此次监督评审期间,评审组专家分两组依据《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等,从机构、人员、技术文件管理、供方、生产过程控制、检验和测试、产品一致性及产品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核。重点审查了LFL1-60型和LFL1-35型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开发设计、质量控制及标准执行管理等技术文件;评审了电池生产现场的工艺文件、生产设备及操作规范等生产条件;抽样监督检验了LFL1-60型矿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能。
  专家组评审专家通过认真评审,对我司已在安标中心备案的矿用锂离子蓄电池从产品的一致性、技术工艺文件的符合性、生产条件的满足性、电池产品的安全性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并针对目前新能源行业、煤炭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联系我司现状,提出了有利于我司矿用锂离子电池更好发展的指导性建议。

  LFL1-60和LFL1-35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通过此次监督评审,证实了我司已有足够的技术开发设计能力、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设计生产出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的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用于煤炭行业,销往矿山使用。
  目前,随着我国煤炭科技进步和装备的发展,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设施和辅助运输设备等对蓄电池容量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将趋于选择、使用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安全性能高的锂离子蓄电池。这将给我司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做强、做大、做精带来了良好的契机,并进一步拓展了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应用领域及市场,将更好地促进春兰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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