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股份再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2009/02/08
  日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授予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兰股份)“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按2008年实施的《新税法》规定,该公司可享受所得税减免10%的优惠政策,有效期为3年。
  据了解,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的企业,必须具备多项严格的条件:首先要有创新型科研队伍;其次要有充裕的研发资金;第三要有适销对路的高新技产品;同时,还要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系统等。被授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除将享受国家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外,还将得到相关政府在创新资金、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大力扶持。
  春兰股份是春兰集团旗下的上市子公司,拥有年产500万台空调的产能。多年来,该公司一直致力于空调核心技术的研发,建成了业界一流的空调设计、制造和检测平台,并在节能、静音、健康、环保空调的研制上取得了令业界瞩目的巨大成就。产品通过了英国 BSI 、荷兰RDW、德国TUV、GS、加拿大CSA、澳洲SAA、欧共体CE等国际权威机构的可靠性及安全品质认证,并从1994年起,连续十五次通过了香港品质保证局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远销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悉,自2002起, 该公司已多次蝉联“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孙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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