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荣登中国最具价值驰名商标排行榜
2006/01/13
    2006年1月10日,中国品牌研究院在广州发布了“中国100最具价值驰名商标”排行榜,春兰以空调产品社会拥有率、无提示第一提及率、未来购买意向等指标名列国内同行业前茅而荣登此榜。
    据了解,此次是国内专业机构首次对“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进行评估。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与公正,中国品牌研究院在全国遴选了30多位权威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其预评、复评用了300多天的时间。2005年初,评估委员会对全国446个“中国驰名商标”进行预评,并在2005年7月底筛选出197个“中国驰名商标”复评名单,2005年8月至12月底,以2005年7月18日颁布的《五种常见商誉价值评估方法》为评估标准,再对197个进入复评名单的“中国驰名商标”进行终评和排序,最后确定品牌价值最靠前的100个商标为“中国最具价值驰名商标”。
    春兰是国家最早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之一。20多年来,春兰产品以优良的品质,完善的营销网络,从设计开始、由细节做起、到满意为止的“大服务”理念,以及持之以恒的科技创新而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同时,由于春兰这个“驰名商标”中蕴含着与时俱进的企业文化及很强的责任感和公信力等元素,因而,它实际上已成为体现消费者身份与价值的首选名牌。
    据悉,基于春兰“驰名商标”背后不断强化的创新力度、管理精度与文化向度,以及相当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2005年,国家相关部委及新闻媒体先后授予春兰“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最具价值品牌”、“ 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和“中国制造业最具成长力自主品牌”、“中国家庭最受欢迎的十大空调品牌”和“中国家庭消费十大空调信誉品牌”等称号。(孙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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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即具有相当规模或销售量、商品市场占有率高、产品销售范围广,以及商标使用时间长、服务质量好、企业知名度及企业信誉得到社会公众肯定的注册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时规定》,驰名商标作为所有者的无形资产,是其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与信誉上的象征,与一般的商标相比,有着其特有的专属独占性特征,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
  1、 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
  2、 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
  3、 严格限制的转让权和许可权。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全国驰名商标,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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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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